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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0章 伤退安德

    等帐内就剩了俩人,元无忧仍拿沾满猩红鲜血的指尖,来抚摸高延宗细腻苍白的脸。


    “阿冲你看,我和你四哥没怪你,我们都能保护你,你要好好活着……”


    高延宗摇了摇头,缓缓抬头看向她,气若游丝:“我想…问你,但没敢问…我怕是,要死了,心也…死了…”


    “你想问什么?想说什么?别说胡话,你再这样,我就要把你捆在身边养伤了。”


    男子那双桃花眼,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我…我一无所有了,你还会,像之前那样…收留我吗?”


    听到这句,元无忧就意识到,高延宗还是原谅她了。他远比任何人都好哄,因为太敏感聪明,又洞悉人性,他生气时会说狠话,可是原谅别人时,甚至不需要郑重其事的一句话。


    这只傻狐狸,太好哄了,因此很容易受伤害,偏偏他又骄傲,拿不以为然来回避。


    故而元无忧眼神凝重,语气坚定道:


    “我会,我在齐国争权夺势,就是想庇护你,我没忘记我说过的话,你永远可以相信我,依靠我,不要害怕我……”


    听到这句,高延宗长睫无力地开合两下,凄然又满足的一笑。“那…就够了。”


    见他如此容易满足,元无忧心痛难抑。


    高长恭是不融于黑暗,黑暗无法笼罩的光。而高延宗,是行走于黑暗的光。他一直在用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隐忍又热烈的爱她。


    思及至此,她鼻头一酸,望着眼前男狐狸血淋淋的美艳俊脸,更觉心痛。


    “傻狐狸……这样就原谅我了,是不是太便宜我了?”


    高延宗摇头,一扯唇角,“我没恨你。只是以前太爱你了,忘了自己和你没有以后。”


    “怎么就——”


    “——别否认!我心里有数。可是我想告诉你,四哥爱的郑玄女,我爱的是元无忧。”


    “嗯?”猝不及防,被他这么直白热烈的示爱,元无忧都懵了。


    “天命玄鸟救我于绝望,启明晓星指引我方向……我还是爱鲜活热烈的元无忧,不是女帝不是人妻,是强大又挣扎的元无忧,是鲜活的你啊……”


    说到这里,倚在她怀里的男子,把毛脑袋往她埋了埋,便垂下脸去,翁声道:


    “我只是恨自己无能,只会拖你后腿……求求你,别回头了,我把你还给兄长了,就让我把感情……藏在心里吧。”


    “高延宗,你别这样说……”


    “我爱你,可我不想再耽误你了。你走吧……让四哥进来,我有话和他说。”


    元无忧怕身受重伤的高延宗情绪激动,没敢强留下来,便应声起身走了。


    她一出门,黄金甲血迹已干的高长恭就站在门口,循声转过头来,那张骨相英挺硬朗的俊脸上,端着眉压眼的阴郁。“他怎么样?”


    “情绪好多了,他让你进去。”


    高长恭应声撩开门帘,回头冲她招手:


    “进帐。”


    元无忧摇头,“他只让你去。”


    “…这孩子。”


    兄长无奈地说了声,只嘱咐她别走,就先孤身进门了。


    元无忧心头却有些莫名的触动。在高长恭这个当哥的眼里,他弟弟高延宗还是孩子呢。可是明明……这几个月来,经历了那么多。


    随后高长恭再出来时,就神情紧张地吩咐卫兵过来,吩咐人去准备车马,自己要写奏表上报皇帝,送安德王负伤返乡。


    元无忧此时才明白。


    没想到在中原折腾了这么久,居然是高延宗头一个先下棋局,被送回安德郡养伤。


    高长恭办事效率极快,他吩咐下去做事的老部下也都严谨迅速,半个时辰就把事情都安排好了。


    高延宗要走了,元无忧自然要送他一程。


    于是在日头偏西之际,俩人头顶着褪去晌午闷热,但仍晒脸的烈日去送行。


    彼时,博望通往堵阳的路上。


    有两列宽阔的车马停在官道一侧,而门帘掀开的车厢内,浑身铠甲染血的元无忧,正单膝蹲跪在床头的地板上。


    她刻意避开他脸上的血痕伤疤,双手捧着男子清晰白净的脸。


    元无忧望着躺在床上换了身干净的绛红色军服,但仍满昏昏欲睡的安德王。


    男子彼时长睫阖动,如蝶翼微微颤抖,有种脆弱易碎的美丽。


    却还强颜欢笑的安抚她,“别为我担心,我负伤回乡,兴许还去邺城升官了呢。”


    全然没有从前,眼神勾人的男狐狸样。


    元无忧心里不舍,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犹豫半天,只闷声憋出一句:“好好养伤,还会再见面。”


    高延宗扯唇苦笑:“是我太弱了,这样都能受伤。还……那么严重,让你和四哥担心了。”


    元无忧凤眸微垂:“五弟尚未成家,自然娇气。你本该是养尊处优的闲散王爷,是时候回封地安居一方了。”说到这里,她顺口道:


    “你离了我,会和什么样的姑娘成亲呢?”


    她语气平静,吐字从容,砸在高延宗心头却像锥子,一下一下扎的他疼痛难忍。


    高延宗后槽牙都快咬出血来了,愤然睁开一双锐利地褐色眼眸,扑闪着长睫和桃花眼:“你会和四哥成亲吗?”


    元无忧:“会。”


    高延宗:“那我便不会成亲。”


    说着,他把手颤颤巍巍地举起来,亮出拇指上的墨绿色扳指。


    “还给你,它已经不合适我了。”


    “给你的东西,我没打算要回来。”


    男子凄然一笑,“你为了皇权能割舍我,还把戒指留给我,让我睹物思人,不是太残忍了吗?”


    顿了顿,他见她垂眼犹豫,便颤抖着手指,费力地褪下了戒指,塞到她手里,继续细若游丝的道:


    “这是你的储君王戒,拿回去吧,别再随便给男人了,让人以为你是昏君呢。”


    说罢,高延宗余光瞟见她右手没了那枚白玉戒指,就知她和党项王闹掰了,心里暗爽极了。


    元无忧攥紧了掌心的戒指,收回戒指那一刻,心里郁闷极了。


    随后,元无忧把藏刀刃的那只护腕拽下来给他,“这是号称西域最锋利的刀,刻着“风既晓”,是我周岁那年党项白兰进贡的武器。”


    说着,她便在他面前摆弄展示起腕刀来。


    “别看它小小的二寸,藏在护腕里用机关弹出,我百试不爽,还如同华胥的尚方宝剑和虎符,当年可以号令党项白兰,以后到华胥可以直接见我。”


    说罢,元无忧便把护腕和腕刀,一起放在他床头的柜子上。


    高延宗摇头,眼神凝重。“干将剑给狗皇帝了,腕刀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我有别的武器,这是咱俩的信物。”


    “刚给完我王戒,还回去了,又给我信物啊?”男子桃花眼上挑,笑的卧蚕弯弯,打趣完她,旋即故作漫不经心地问,


    “四哥有这样的信物吗?”


    “没有,他就是最锋利的刀,而且他有我。”


    高延宗仰头看着她,他的挚爱身穿血迹干涸的明光铠,高束马尾,那张脸眉眼坚毅英气十足,对外威风凛凛……此时却单膝而跪,俯首温柔在他面前。


    他只觉心里爽极。俩人的感情分合爱恨那么多次,如今彻底尘埃落定了。那就是还互相爱着,心里有对方,但没有名分,甚至可能从此天各一方,触之不及。


    但他这几个月来,和她的回忆,足够高延宗用来怀念一生。也许以后他在邺城朝廷官场沉浮,或是偏安一隅老死安德时,就会靠着回忆来活下去,来支撑他的一切。


    思及至此,高延宗那张被她染血的手指、摸的血迹斑斑的脸上,忽然笑了起来,又缓缓低垂长睫,黯然落下一滴泪。


    “忘了我,就当我,没来过。”


    说这话时,他殷红眼尾里的眼泪,就像珍珠一样掉下来,第一颗滚出眼眶之后,紧跟着的豆大泪珠都争先恐后的冲出牢笼……


    这一刻,元无忧怔住了,心都要碎了。


    她手忙脚乱去给他拭泪,反被他推开手,男子的桃花眼倔强地低垂眼睫,抽噎了声,顽抗道,“我的华胥梦醒,不会再见了。”


    元无忧撇了撇嘴,一把掐住他的脸,逼他和自己对视,那张湿漉漉的桃花眸子里,反抗又无辜。“都是我的人了,还想回到从前?”


    男子白嫩的俊脸唇角抽搐,不甘地反驳,


    “那又算什么,我就当被狗咬了,以后我就以鳏夫自居,只要你和四哥把日子过好,我就不会和你反目成仇。”


    “咱们三个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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