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的独立城是”圣菲小道“以及”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的起点,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很出名,因为此地是旅行团体汇集的地方。正如乔赛亚·格雷格在一八四八年出版的《草原贸易》一书中所写的,这里或往西几英里的地方,乃是”通注大西北’草原的海洋‘各地的载客装货的总口岸。“在这里,素昧平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力协作,患难与共,直到他们共同到达目的地。
圣菲小道从独立城经阿肯色河畔的道奇堡(现在的道奇市)。一直通往当时远在墨西哥境内的圣菲镇,这是一条距离最短的捷径。来往的主要是商人,而不是移民。这条小道是罗伯特·麦克奈特和他的小商队在一八二一年开闢的,同年由威廉·贝克内尔上尉立界标定。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这条小道买卖兴隆,无数的旅客组成商队经过这里。格雷格生动地描述了小道全盛时期的情况。一八三一年五月十五日,他率领一小队人离开独立城,这是他许多次成功旅行中的第一次。”格罗弗镇会议厅面前的集合地是我们最便捷的目的地,商人们一般都是分散单个旅行到这里,然后汇集在一起,结合成某种形式的组织,以便在以后的旅途中确保彼此的安全和进行自卫。“一天之内,格雷格的商队就加入了一个有三十辆大篷车的车队,尾随而行。五月二十六日,又有另外十七辆大篷车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在格罗弗镇,他们车队的主体——它的实力已达到近二百人。这个车队一直到七月中旬才到达圣菲镇,在路上整整走了八个星期。
格雷格记述的商队冒险史表明,为什么结队同行是明智的和正常的。为了对付印第安人只有人多,才能阻遏他们进攻,并且才有办法自卫。”在宿营的时候,大篷车队组成一个’四方的空心阵‘……必要时,还就地给牲口修筑栅栏,并构筑防御印第安人的工事。“如果旅行者没有这种”用大篷车圈成的栅栏“,一到夜里就可能无法圈住他们的役畜和其它牲口。也只有集体,才能对付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给大家提供保护。”我们遇到了一大片非常讨厌的泥沼,“格雷格写道,”在这种场合,周围的土地表面看来很干燥、很平坦,但却经常发生大篷车陷入泥潭的事故。为了互相协助把大篷车拖出泥潭,我们往往得使用两、三倍的人力,’所有的人齐心协力推着车轮子‘——而车主们往往更是半个身子泡在泥水之中。“
为了防备印第安人的袭击和牲畜惊跑,在夜里就需要有人站岗放哨,这是商队人数不能大少的另一个理由。”通常,轮流站岗需要八个人,每人隔一天站一次岗,一个晚上四个人轮班,“格雷格回忆一八三一年他在商队期间的情况时写道,”当商队人数少时,站岗人数也相应减少;在商队人数很少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起见,有时候每个人要站上半夜。“
让我们想像一下,象一八二六年夏天这条小道上发生的那种事故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有一个名叫布罗德斯先生的人从大篷车上取枪时走了火,枪口正好对准他自己,一只胳臂被打得粉碎。对他来说,集体起了起死回生的作用。商队的伙伴们在他眼看就要死于坏疽病时挽救了他的性命:他们唯一的”手术工具“是一把手锯、一把屠宰用的刀和一根大铁栓。锯齿实在太粗了,他们不得不进行改造,锯的背面很快就出现了一排锐利的细齿。接着,他们又磨快了刀,并把铁栓放在火上烧。这样,他们就开始动手术:一眨眼的功夫,胳臂被切开了,露出了骨头,很快又把骨头锯断,接着用吱吱发响的饶红了的铁栓烫烙伤口。这一招真灵!血管被完全封住了。最后包扎了绷带。于是大家又继续赶路,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似的。那条胳臂的伤口痊癒得很快,几个星期之后,伤员就完全康复了。恐怕这个人现在还活着,他完全可以证明,”烙铁“结扎的好处,因为血管被”封住“了。
在移民惯走的小道上,行李更多,妇女儿童也更多,结队旅行的好处也就更加明显。许多人都可追忆起,一八四二年至南北战争这段时间,他们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幸存下来的往事。这些小道,和圣菲小道一样,以密苏里的独立城为起点。在这里,人们组成旅行团体。然后,沿着普拉特河,经过拉腊米堡,穿越怀俄明中部温德河山脉的南隘口,再转向西北,到达霍尔堡(在现今爱达荷州波卡特洛附近),从这里,两条小道便岔开了。俄勒冈小道沿斯内克河到沃拉沃拉堡和威廉堡(后来的波特兰);加利福尼亚小道则指向西南方,越过沙漠,经过内华达现在称为卡森的地方,翻过内华达山脉到萨特堡(在现今的萨克拉门託附近)。从独立城到萨特堡,篷车道长约二千英里,一般要走五个月。当然,不用大篷车,用骡子驮货也可以。骡子队甚至还有一些好处,那就是赶骡子运货的人发现,骡子队更易于跨越溪流和上下崎岖不平的地势;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比使用大篷车的商队早到一个月。但骡子队没有遮蔽太阳的设备,对孕妇、小孩、老人、病人就不行了。所以,大篷车还是移民们通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大篷车虽然慢一些,笨重一些,拐弯、过河、上下山路都不太方便,有时还会损坏,但从总的方面看,大篷车还是更为可取。因为它可以用来遮荫、避风、躲雨,白天可以当救护车,晚上又可以作碉堡。通常速度每小时行走二英里,即使没有弹簧,也不算很不舒服。身体好的旅客遇到崎岖不平的地面,就下车步行。通常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使用的大篷车,不是宾夕法尼亚州康奈斯托加河谷德国人设计的那种用六匹马拉的宽轮马车,而是轻便得多的——它只有前一种的一半长和一半多高,长约十英尺,从路面到车顶高约八英尺半,满载时可以装上一吨重,通常由三对同轭的公牛拖拉,而这种大篷车确是非常轻便,即使少了两头牛,一样可以行走。